In Context6 就热心说,我是逼迫教会的;就律法上的义说,我是无可指摘的。7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。8 不但如此,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著基督,9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乃是有信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 神而来的义,10 使我认识基督,晓得他复活的大能,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11 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