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 Context1 过了些日子,到割麦子的时候,参孙带著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:“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。”他岳父不容他进去,2 说:“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,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。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?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!”3 参孙说:“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。”4 于是,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(注:或作“野狗”),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,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。5 点著火把,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,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,并橄榄园尽都烧了。